一、工作原则
遴选人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岗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动态选调、人岗相适。
二、遴选工作形式
遴选工作在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详见《镇远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镇远县内乡镇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聘用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3年1月21日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有年龄限制,详见职位表);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间不定等次可视为合格);
4.工作年限须满3年及以上(报考人员必须是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行文到指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21日(部分岗位有工作年限限制,详见职位表);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遴选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事业单位人员;
7.工作年限未满3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21日);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镇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ygov.gov.cn/)。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镇远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三楼)
凡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有专业要求的遴选岗位以毕业证书记载的专业为准。报名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按拟调入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
(5)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提供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由单位出具乡镇或县级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原件1份;
(7)《镇远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信息表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考并盖章)原件1份。
(二)资格审查
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是否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笔试与面试对象。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报考人员错填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能参加下一环节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随时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资格。对用人单位在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1年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镇远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三楼)。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或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组织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考试时间:2021年1月31日(上午9:30-11: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试科目具体见职位表。(详见附件2)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并填写《镇远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2021年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ygov.gov.cn/)。进行公示。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遴选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遴选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拟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本岗位计划遴选人数如笔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如出现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上述规定列入下一环节对象。
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下一环节对象;同一岗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面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为60分以上者,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遴选计划。
八、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由遴选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组成员一般为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可按照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同一岗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十、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镇远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2021年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作为笔试进入考场的必查资料,请考生认真填写(详见附件3、附件4),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各位参加考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另:属于境外来(返)县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县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防控措施,(核酸检测分别在当天或次日、第3-7天、第14天、第21天和第28天进行)。其中,在省外首站入县的人员,如集中隔离未满14天的,入县后需补足14天集中隔离,并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和5次核酸检测;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的其他地区来(返)县人员,实行“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县临时隔离(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隔离”措施。国内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县人员,实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观察”。严格按照以上防控措施执行后,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如未按以上要求严格执行防控措施且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直至考试结束。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一、公示和办理调动
镇远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镇远人民政府网(http://www.zygov.gov.cn/)进行公示。
如遇体检、考察、拟调人员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十二、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健康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咨询电话:0855-5718027(镇远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55-5722076(镇远县纪委县监委)
0855-5723307(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镇远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镇远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3.镇远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遴选事业单位2021年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