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聘派遣制工作人员4名,由派遣机构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至观山湖区政务服务中心(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派遣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及事业编制身份,属于辅助性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招聘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2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专业技术岗具有专业招聘岗位相关级别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40岁。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从2020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下午17:00时截止,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beidou1219@163.com,报名时严格按照报名表要求进行填报,同时在报名表上张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三、资格审核
凡在网上进行报名人员在2021年1月6日下午17:00时前接到电话通知的,即表示通过初审,请按通知时间到观山湖政务服务中心(观山湖区世纪金源国际财富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笔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带报名表、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须带齐招聘职位报名表上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名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察内容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
(一)笔试
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笔试通过后,各岗位按照三比一进入面试。
(二)面试
对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各岗位第一名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参加招聘体检的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结果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考试结果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要到所住辖区派出所出具相关无违法犯罪记录等的相关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除以上证明外,还需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政审通过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至观山湖区政务服务中心(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
本次经招考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缴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观山湖区政务服务中心(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4720237
办公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国际财富中心E栋1楼
附件:
1.观山湖区政务服务中心(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观山湖区政务服务中心(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