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管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城镇管理工作水平,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城管协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勤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逢亭镇城管协勤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勇于奉献,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截止2020年12月29日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的本县常住人员。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驾驶证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10、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1、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公开招聘坚持个人愿意的原则,由本人申请报名参加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由逢亭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12月29日。
2、报名地点:逢亭镇党政办(电话:0854—7850118;18285456291;18786331391)。
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有退伍军、驾驶证的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逢亭镇2020年招聘城管协勤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
(三)资格初审
1、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2、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工作人员现场对参加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员签字予以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参加应聘。
(四)考试
公开招聘需进行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由镇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按照“整合管理、统一使用”的原则,与应急救援分队、“两违”处理队伍、森林防火队伍“四合一”进行整合使用,日常工作由罗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逢亭分局管理,重大活动由镇党委政府统一调配。
2、招聘工作结束后,逢亭镇人民政府将与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合同关系(聘用合同一年度一签),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胜任工作的,办理正式用工手续;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录用。
3、聘用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工资按2300元/月计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上岗后,工资按2500元/月计算,享受工会相关福利和城管人员年度绩效奖励。其他待遇参照县级有关规定执行。
罗甸县逢亭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