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遵府办发〔2008〕94号)、《遵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遵市人社发〔2016〕2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黔党办发〔2018〕4号)文件精神,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拟聘任吴玲玲、杨辉灿等两名同志为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拟聘任郑凰雅同志为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遵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
0851-28981607(遵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0851-28227080(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