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202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第一阶段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简章》的相关规定,结合体检医院建议,部分考生需做进一步检查。同时,因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自动放弃,部分考生递补进入体检,现将需进一步检查和递补体检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1.2020年12月8日参加荔波县202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结合体检医院建议,需做进一步检查的考生。
2.根据《招聘简章》的规定,因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自动放弃,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
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
二、疫情防控规定
1.考生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我省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体检。
三、相关事宜
1.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参加体检。其中:需做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在体检当日上午8:00到原体检医院集中听从体检医生意见参加体检。递补体检的考生在体检日上午7:50前到荔波县政务服务中心(荔波县玉屏街道恩铭路15号)一楼大厅签到,由工作人员带领至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 进一步检查费用由考生自理(根据项目不同费用不等,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费用)。递补体检考生体检费用260元,现场交体检医院。
3.体检当日集中签到后,考生须按体检工作人员要求主动将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交领队统一保管。在体检项目开始后,有携带或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电子设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生体检前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考生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但需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在体检过程中,请各位考生要按照体检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不得擅自离队,擅自离队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项目、标准及相关规定根据《招聘简章》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
6.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要穿连衣裙、紧身衣裤和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避免穿有装饰物(如亮片、金属扣、珠子、水钻等)的上衣,勿戴首饰,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7.有月经期、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特殊情况请受检前告知医生。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请不要接受X光检查,并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医生,否则责任自负。
8.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确保通讯畅通,如因错填联系电话、关机、呼叫转移、电话号码变更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负。
9.个人档案不在荔波的,在体检结束之后,须到荔波县人社局人事人才科开具调档函,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寄到荔波县人社局档案室,考察结束时无档案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如有异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854-3615613
特此公告tr4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附件:荔波县202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进一步检查及替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