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工作的需求,结合六盘水高新区火灾防控、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六盘水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体能考试、路考(仅限驾驶员参加)、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8名(灭火战斗员5名,驾驶员3名。)
三、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或具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学历可放宽至初中、中专)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退役军人或具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驾驶员年龄放宽至40岁)。
(五)驾驶员必须具备B2及以上驾驶证且拥有良好的驾驶技术(满3年驾龄)。
(六)身高165厘米以上,裸眼视力4.0以上(视力大专以上毕业生可适当降低),无精神病史,无传遗传性、传染性和慢性染病。
(七)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社会不良和违法犯罪记录(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违纪证明)。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或其他不良行为被开除辞退的;
5.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6.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
报考人员在指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gxq.gzlps.gov.cn/)进入“政务公告”栏,点击“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不如实提供真实信息,若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报名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13668584061。
(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24日17:00前在报名网站上缴纳50元考务费。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25日9:00-17:00期间,登录报考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考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采取体能考试(驾驶员须增加路考)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考试成绩占80%(驾驶员路考成绩计入体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占20%,设定体能考试及格线,体能达标后按体能成绩灭火战斗员岗位前10名、驾驶员岗位前6名进入面试环节。
1.体能考试科目:战斗员体能科目包括①3000米,②单杠,③100米跑,④负重折返跑(提壶铃,壶铃两个,每个重15kg,40米跑道往返一次),每科占25分,划定体能及格分数60分(体能评分标准见附件一);驾驶员体能科目包括①1500米,②俯卧撑,③立定跳远,划定体能及格分数60分(体能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2.路考:应聘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需进行路面考试,路考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参加考试时请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驾驶员须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3张,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乱纪、无吸毒史、无参加邪教组织证明并加盖公章,发现作弊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1.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灭火战斗员)按体能考试成绩前10名进入面试环节,取总分前5名录取。
2.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驾驶员)按体能考试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环节,取总分前3名录取。
3.面试时间:待上一环节完成后具体通知;
4.面试地点:六盘水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具体体检时间由六盘水高新区消防大队电话通知。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体能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成绩相同,由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需到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指定的综合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自费),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按征兵标准开展,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
政审工作由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被取消资格的空缺职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5.经核实有违法乱纪、吸毒史、参加邪教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或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试、面试(路考)、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所安排的单位报到(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电话通知),报到后,聘用人员与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予以补录。
九、待遇保障
(一)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实施考核,聘用合同1年一签,遵守消防救援队伍纪律和政府专职队员管理办法,考核结果每年报组织人事部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备案。
(二)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聘期内由六盘水高新区财政保障列支。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32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驾驶员工资待遇37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年终根据考核情况享有一定的绩效奖金,并按照企业职工身份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由地方政府部门统一办理社保,实行年度基本工资增资制度。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消防指战员标准,免费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伙食费标准:每人960元/月),发放工作期间的服装、被装(1800元/人)等。
(三)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标准,无特殊情况(直系亲属病故除外)不予请假,凡是违反规章制度的,予以辞退;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满后,每月轮休8天,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一次休假,假期10天。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
附件一:战斗员体能评分标准
附件二:驾驶员体能评分标准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