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公安工作发展,加强警务辅助人员建设,根据《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党办发〔2019〕21号)文件精神,并报经新蒲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遵义市公安局同意,结合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12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12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5.符合岗位学历要求,具备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2002年12月9日及以前出生);在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18年12月10日前入职的辅警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
7.工作证明年限界定时间以2020年12月9日为截止日期;
8.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行政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5.报名时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6.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12月2日,在“新蒲新区门户网”(http://www.xinpu.gov.cn/)、“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xinpu.pzhl.net)报名。
2.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9日9:00至12月15日18:00。
3.报名相关要求
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个人报名相关信息。
报名时,考生按照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白底背景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是否符合须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4.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6日18:00。
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工作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其本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成功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不得更换,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5.网上缴费
经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于2020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7日18:00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2份《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留存,供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复审、加分审查确认等环节使用。
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需在体能测试现场缴纳11元保险费用,用于招聘单位为考生本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网上缴费结束后,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被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得调整岗位。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12月17日18:00前书面向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或退费。已成功报名的考生及招聘计划被取消后申请改报岗位成功的考生,不予退费。
6.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5日18:00期间,报名并成功缴费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妥善安排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多份备用,尽量不要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打印)。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均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三)各岗位考试顺序
1.综合岗位:按照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的顺序组织。
2专业岗位:按照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上机测试的顺序组织。
3.勤务岗位、特巡警岗位:按照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的顺序组织。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
闭卷考试。
3.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4.相关要求
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将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如有异议,需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进行。
1.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笔试的考生,在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各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含)比例以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则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等将以《资格复审公告》的方式,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考生须关注相关信息,查看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通知导致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资格材料(如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退伍证、获奖证书、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和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份;
(5)考生本人征信证明;
(6)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程序进入下一环节。
(2)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空缺人数按各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结束后,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3)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合格人员主动放弃后续环节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岗位,该岗位取消。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六)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
报考勤务岗位、特巡警岗位,且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内容
详见《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体测项目”要求。
4.体能测试相关要求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体能测试地点进行测试。
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和军事训练相关标准进行测试。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年龄分组时间以截止2020年12月9日,为年龄分组依据。
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考生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的,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面试
1.面试对象
报考综合岗位、专业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报考勤务岗位、特巡警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且参加了体能测试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
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综合岗位、勤务岗位、特巡警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专业岗位面试采取上机操作测试的形式进行。
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面试考场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未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
(八)加分
1.加分政策
加分统一在面试以后进行,所加分数直接计入考试总成绩。
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1)近3年内,荣获市级机关单位个人嘉奖的,加1分;荣获省部级及以上机关单位个人嘉奖的,加2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加2分;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加3分。
(2)在遵义市公安机关连续工作满2年不足3年的,加0.5分;连续工作满3年不足4年的,加1分;连续工作满4年不足5年的,加1.5分;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加2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的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在资格复查时一并申请进行加分审查,审查合格并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的,在面试结束后统一进行加分。
(九)考生总成绩计算
1.综合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2.专业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上机测试)成绩×70%+加分。
3.勤务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成绩×30%+面试成绩×30%+加分。
4.特巡警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20%+加分。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体检
1.体检对象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1)综合岗位、专业岗位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勤务岗位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及费用
体检时间在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相关要求
体检工作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
1.公示
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党委研究确定后,在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按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并报区组织人事部、区财政局备案。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则解除聘用。
被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现有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统一纳入新区财政预算保障。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项将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指定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检测,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扫描贵州健康码。
1.入境返遵考生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报备,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入境后在省外或我省隔离满14天,提供隔离期间第7、14天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温检测正常。
2.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返遵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来遵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并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的可参加报考;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遵报考的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3.市内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4.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患者,须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并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体温测量连续3次超过37.3摄氏度的考生,直接通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处理。
6.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7.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违反各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1-27917678、17385998967
监督电话:
0851-27695034 新蒲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人事人才科
0851-28659141 遵义市新蒲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附件下载:
1.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2.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4.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