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毕节市儿童医院、毕节市妇产医院)隶属毕节市卫生健康局管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市级公立专科医院,承担全市九百多万人的妇幼健康工作。主要开展妇女保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妇产科和儿科(新生儿科)临床服务。新院占地128亩,共设床位960张,到2020年医疗保健技术人员配备达到1300人,将成为环境优美、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及管理、人才、技术、服务等处于领先全市的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毕节市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中心、妇女病普查诊治中心、产前筛查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根据中心发展规划,结合医改精神和“广州市毕节市对口帮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及报请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同意,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5名派送到广州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送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考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送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3月1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四) 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未规培的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详见《职位表》(2019年应届毕业生2019年07月20日前需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五)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六)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03月11日至2019年03月20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报名期间节假日正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妇幼保健院四楼办公室(洪山路37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2);
(2)《考核政审表》2份;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9年应往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盖章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
(四)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03月23日(上午8:30-下午16:0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
五、笔试初试
(1)初试人员为资格审查符合人员。
(2)初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笔试时间:2019年3月24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5)笔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毕节市卫生健康局网站、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单位公示栏予以公示。
六、体检
笔试初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各招考职位计划的招考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复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未被录取到广州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的体检费由我单位承担,体检合格放弃录取的体检费自理。
七、复试
初试体检合格考生参加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毕节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复试,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复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2019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9年07月2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确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
根据复试考核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原则最终确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及规培合同。并赴广州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
十、公示
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毕节市卫生健康局网站、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单位公示栏予以公示。
- 人员安排
1、根据“广州市毕节市对口帮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被确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的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到广州市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培训周期3年。
2、当学科专业报名人数超过所招专业人数且符合专业需求的原则上须服从专业调节。
3、住培期间必须服从本单位和住培基地的管理,遵守住培基地的相关规章制度。
十二、聘用及待遇
1、根据中心人才储备和培养方案,被聘用人员经过规培考试合格后,住培期间按“广州市毕节市对口帮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执行工资待遇,住培基地按照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相关政策执行。
2、住培结束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培合格证,并按时到岗工作,享受医院同等人员待遇,若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及住培不合格者,按合同约定执行。
3、根据住培基地规定是否带薪休假,住培结束按期到岗的按国家规定休假制度休假。
4、住培期间必须服从单位统一管理,发放基本生活费,交五险一金,一年报销一次往返车费,统一安排住宿,生活费用自理。
5、住培结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培合格证,优先考虑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
十三、最终解释权归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
附件1 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送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 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送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报名表.doc
联系人: 胡老师 陈老师
咨询电话:0857-8253005(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9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