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消防队伍在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和社会救助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全县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水平。经威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0名。
2.岗位设置:合同制消防员岗位。
3.岗位及职责说明:合同制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消防救援站领导及各级指挥长(员)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与国家编制消防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弥补消防队伍救援力量不足。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报名:威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滨海大道消防救援站(草海镇滨海大道)。
3.报名等系列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招聘条件
(一)应招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自愿从事消防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观念强,能够服从组织分配,保守工作秘密。
3.限男性,年龄为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需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色盲及其它可能影响工作的疾病。
(二)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资格者优先聘用:
1.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烈士家属人员优先;
2.有计算机或通信专业特长的人员优先;
3.熟悉一定拍摄技巧,熟悉视频、图片后期制作流程,熟悉新媒体运营或具有一定的写作功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侦查审查的;
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规定不得招收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名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证等相关证件。
2.资格审查。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等是否符合要求。
3.体能测试:报名结束后由消防大队组织进行体能测试,科目为:3000米长跑、100米短跑、俯卧撑、仰卧起坐,时间由消防救援大队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面试合格人员自行参加体检,体检需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6.聘用。本次招录实行末位淘汰制,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需前往当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威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 1个月(消防退役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特别强调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管理
1.面试人员被聘用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对拟聘用人选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合同制消防员采用“混编”模式管理,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共同执勤。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每月按规定享有轮休待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由威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轮休情况进行调整。
六、相关待遇
1.合同制消防员采取24小时驻勤工作制度(住宿在威宁县滨海大道消防救援站)。岗位基本工资1500元/月,月绩效工资500元/月,执勤值班补助500元元/月,高危补助由消防救援大队视工作情况给予补助;工资按照相关标准逐年递增200元,提供食宿、服装及相关培训。
2.按照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须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七、发展前景
1.表现优秀的,大队将推荐参加合同制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和消防监督执法岗位鉴定。
2.在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时,对于表现优秀的,大队将积极向相关部门推荐。
八、本次招聘由威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关注“威宁消防救援”微信公众号,可查看最新信息公示。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857-6225119
联系方式:18485824077(李站长)
15718571853(李站长)
附件:威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0年专职消防员招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