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村财镇管业务人员4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学专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要求:经济管理、会计、金融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者或有财会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处罚过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初审及咨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7日10月28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报名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及2张一寸免冠照片。
2.报名地点:遵义市汇川区沙湾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联系人:张绍芳,0851-27751722,13628528612。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时发现均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五、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0年10月29日 10:00-12:00
地点:遵义市汇川区沙湾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人:张绍芳,0851-27751722,13628528612。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1.考试时间:2020年10月30日9:30-11:3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余证件一律无效)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请关注沙湾镇“生态沙湾”公众号。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镇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因资格复审被取消的,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镇公开招考领导小组通知的为准,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考察
由招考领导小组在镇机关抽调干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沙湾镇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审批及待遇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
(三)工资待遇: 村财镇管业务人员的工资约为3300元/月。其中基础报酬:2000元/月;岗位报酬:300元/月,绩效报酬:绩效报酬为每月1000元(需镇考核后据实发放)。年底综合考核奖励由镇考核小组研究后发放。
(四)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1-7751004(镇党政办)
十四、本《招聘简章》由沙湾镇公开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