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开阳县的中国公民,可以在开阳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申请人须提交《个人承诺书》。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符合黔教办师〔2011〕91号文件的规定:“从2011年开始,经省教育厅评估批准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的中职学校,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生可允许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凡考试合格的人员可视作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水平
应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身体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全国统考资格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一致。
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条件的,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开阳县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7:00至2020年10月9日18:00(10月1日至10月8日除外)。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个人网上申报,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的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及现场确认点。开阳县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人员,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请选择“开阳县教育局”。
(二)体格检查
网报成功后,开阳县面向社会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类教师资格人员,请自行安排时间携带身份证及体检表到开阳县教育局指定的开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表由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自行下载)。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月23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开阳县教育局人事科二楼208室(开阳县开州大道144号)。
3.现场确认携带资料:
(1)身份证或居住证:内地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提供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原件和本人户口簿;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开阳县居住证原件和。
(2)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该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体检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需提供在规定时间内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表原件。体格检查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4)个人承诺书原件:由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自行打印并签字。
(5)其他补充说明材料:《毕业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教育部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则提供如下相应补充材料:
①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
在审核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学历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到贵州学历认证中心申请认证报告。
贵州学历认证中心单位名称: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贵阳国际人才城
联系电话:0851-87990142
网址:http://www.gyrc.com.cn(贵阳人力资源网)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比对不成功的,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完成认定
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现场确认点管理
1.确认点出入口管理。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通过体温检测、扫描贵州健康码检查和《开阳县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健康状况申报表》查验等合格后方可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
2.确认点管理。进入确认点后必须佩戴口罩,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消毒。认定期间,开展强制性通风换气,保持认定区域通风顺畅。
(二)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管理
1.防控准备。所有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根据当前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确保认定工作能顺利进行。
2.旅居境外人员。旅居境外来黔返黔人员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报备,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入境后在省外或我省隔离满14天,且在我省核酸检测阴性者,不再进行隔离,但需进行14天居家自我观察(每天自我检测体温2次,体温正常,无咳嗽等症状,可正常出行,但应佩戴外科口罩)。
3.省外返黔人员。
(1)现场确认前14天内有疫情高风险区行踪(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期国家疫情防控调整地域为准)来黔(返黔)人员,入黔后应进行核酸检测且需进行14天居家自我观察。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到现场确认点进行认定。
(2)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前14天内有疫情中风险区行踪(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期国家疫情防控调整地域为准)来黔(返黔)人员,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的,且14天内有合法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者,可直接凭核酸监测报告或证明且体温正常可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若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须进行核酸检测为阴性,且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认定。
(3)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疫情低风险区申请人,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可直接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
4.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前其他相关要求
(1)请各位人员在现场确认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各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开阳县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健康情况申报表》,并作出承诺,填报内容属实,如有隐瞒所产生的后果自负。进入确认点时提交入口处工作人员查验。
(3)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在现场确认前14天进行个人体温(2次/天)监测,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经核酸检测确定为阳性者,不能本人亲自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其他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4)参加现场确认人员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贵州健康码,并确认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进行确认。
(5)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手消。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联系方式
开阳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电话:0851-87220021
开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中心电话:0851-87223539
开阳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 1125935918
(六)相关网站域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
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kygov.gov.cn/
附件:开阳县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健康情况申报表.docx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