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甸县202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计算时加2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审查方式
主要以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系统民族信息进行对比的方式进行确认。相关信息对比一致的,作为加分依据;考生填报信息与公安系统民族信息不一致,以公安系统为准。存在异议的,由考生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查。
二、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2分。
三、有关事宜
1、通过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系统民族信息进行对比核实,共有2011名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现按招聘程序规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或申请现场加分的,请在2020年9月23日17:00时前向罗甸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申请现场加分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需要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的考生须由本人持书面加分申请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
3、需要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的考生须于2020年9月23日17:00时前到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州省罗甸县斛兴路民政大楼二楼)进行现场加分审核,逾期未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854—7621132(罗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1:罗甸县202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少数民族加分公示表.xls
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