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公告(9月11日-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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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10 23:39:19 1047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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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缓解就业工作压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42号)文件精神,我县拟组织80名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各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工作。现将报名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毕业2年内(2019届、2020届)未就业的黎平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中职院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部分特殊专业可扩大到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的贵州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凡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再纳入就业见习对象范围。

二、报名时间

就业见习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9月16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采取到见习用人单位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报名时请见习报名人员务必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报名时要佩戴口罩,主动出具“贵州健康码”且健康码为绿色图案等。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填写《黎平县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

(5)零就业家庭、特困难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需出具所在街道、乡镇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间,见习生的生活补贴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进行发放,就业补助资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贴,见习单位补助40%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现黎平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70元/月),并为每名见习生办理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六、确定见习人员及体检

报名结束后,由见习用人单位组织就业见习岗位报名者进行统一面试,面试结束后,见习单位确定见习人员,对拟录用的见习生进行至少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由见习单位组织见习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由见习单位承担。体检合格后,见习单位按要求及时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各见习用人单位务必于9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以及相关报名材料交到政务中心一楼109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0855—6221237)。

附件:1.附件1--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2.附件2--黎平县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doc

    3.附件3--就业见习协议书.doc

    4.2020年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xlsx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

【来源】黎平县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黎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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