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学校公开遴选专任教师到县城区缺编学校任教,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遴选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考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遴选任务
本次县城区学校共遴选教师118名(其中初中46名,小学72名),具体岗位详见《普定县2020年县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
在我县乡镇学校(含穿洞街道)服务五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2015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或调入我县乡镇学校教师),年龄不限。
四、报考条件
初中学段: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小学学段: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以上各学段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2017年以来(含2017年)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定等次、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2.受党纪处分期未满、政务处分未解除的。
3.2018年以来(含2018年)有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理过或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2018年以来(含2018年)任教学科成绩在全县统一监测中,全县排名倒数一、二、三名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上午9:00—下午5:30
报名地点: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档案室门口(大厅)
报名上交资料:《普定县2020年县城区学校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3)、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考承诺书(附件4)等,证件审查原件后交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证件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的过程,一旦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试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不设开考比例,满分为100分。
准考证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0年8月28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试教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试教。
七、录取
1.根据该学段学科招聘数,按填报学段、学科,以试教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选岗(其试教成绩须高于该考场实考考生平均分)。
2.在录取选岗中,若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先抽选岗顺序签,再进行选岗录取;若该学段学科只剩最后一个岗位,末位并列人员一并录取。
3.若小学岗位未录满的,从报考初中学段同一学科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其试教成绩须高于该考场实考考生平均分)。
4.若因考生中途放弃录取的,依次进行递补。放弃录取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域内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选拔考试。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本次遴选到县城区学校工作的教师试用期为3个月,经报名、考试、公示、试用等环节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县编办、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行文调动后,岗位聘用由学校按照《贵州省中小学事业单位教师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九、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2020年县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科技局,黄仕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贵学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遴选日常事务工作。
十、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三年内不能参加县域内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选拔考试。
咨询电话:0851-38221075
举报监督电话:0851-38221622
十一、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学根据《普定县2020年县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学推荐人数参照表》(附件2),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推荐方案,积极、认真开展好推荐工作,没有推荐名额的学校不能推荐。
2.初中学段任课教师可以报考初中、小学岗位,小学学段任课教师只能报考小学岗位。
3.在遴选过程中,发布的各项相关信息都将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参加遴选人员密切关注。若因参加遴选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十二、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普定县2020年县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普定县2020年县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各乡、镇(街道)学校推荐人数参照表.xls
附件4:普定县2020年县城区学校遴选教师考生报考承诺书.doc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