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西南州水务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及相关规定,现将考生体检公示及考察公告如下:
一、体检公示及考察对象
黔西南州水务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结果及考察对象公示如下: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姓名 |
准考证号 |
体检结果 |
是否进入考察 |
黔西南州供水排水技术服务站 |
专业技术岗位 |
余龙伍 |
20200123 |
合格 |
是 |
肖劲舟 |
20200248 |
合格 |
是 |
二、考察时间
2020年8月13日-9月9日
三、考察内容
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四、提交材料
考察对象应准备以下材料,并提交给考察工作组:
1.《黔西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考察对象个人总结材料一份。须经考察对象本人签字。
3.考察对象单位鉴定意见一份,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出具。
具体提交时间与提交方式由考察工作组通知考察对象。
五、考察方式
成立黔西南州水务局考察工作组,采取查阅材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并根据需要,将进行电话调查,或者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生活过的社区进行延伸考察。
1.提取个人档案,审核报名信息与档案毕业证是否一致;
2.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社区村委会了解有无违法犯罪情况;
3.已婚人员要审核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写出考察材料、填好聘用审批表;
5.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后办理聘用手续;
6.聘用审批表填好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州人社局审批。
六、有关要求
(一)考察对象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发现考察对象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工作组报经州水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2017年6月30日(以录(聘)用文件的时间为准)以后,通过政策性安置、公开招考(聘),录(聘)用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约定的定向服务期未满的;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13.经州水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二)如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考察,应务必于2020年8月13日下午17:00前与州水务局人事科联系,并由本人书写自愿放弃承诺书交考察工作组。
(三)考察期间,考察对象请务必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联系电话:0859-3224975
监督电话: 0859-3223673(州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黔西南州水务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