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助推脱贫攻坚,解决村卫生室人员短缺工作,滚马乡卫生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名乡村村医。
一、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县户籍或黔东南户籍,具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士专业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违纪现象等。
2.具有中专及以上专业医学文凭,热爱乡村医生工作,能独立开展诊疗服务,自愿申请报名纳入“一体化管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90年代末未就业大、中专以上专业 医学类毕业生)。
3.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15〕4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4.有卫生院或卫生室工作经验者优先(未经原单位同意辞职的卫生室人员一律不允许报考),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医师资格证优先录取。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日到2月22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滚马乡卫生院办公室。电话咨询:万习容13765508825,全志勇:18285543418。
3.考核方式:按照100制,采取面试及笔试各占50%进行考核。
4.考核时间:2019年2月26日(若有变动电话通知)
5.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工资待遇
经考核合格者,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其相关待遇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穗县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发〔2016〕12号)、《关于印发三穗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发〔2016〕13号)、《关于印发三穗县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发〔2016〕14号)文件规定执行。如聘用人员与其他就业单位有聘(录)用(劳动)合同的,在正式聘用前,被聘用人员须与其就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四、聘用方式
实行一年一聘,村医的聘用、管理及考核办法等严格按照县级相关文件执行,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胜任村医岗位需求的及考核不合格的,我院将按照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相关未尽事宜由滚马乡卫生院进行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