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务派遣制员工,派遣到黔西南州司法局工作,派遣员工从事辅助性岗位工作,不具备执法资格。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招聘简章。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招录聘用。重点测试应聘人员行政文书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1: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岗位人员4名;
岗位2:社会工作者岗位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黔西南州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能较熟练拟写行政文书及宣传信息,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学习能力。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学专业、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兴义市建设路22号州人力资源市场(产业园大厅)
3.报名需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蓝底小2寸照片6张。
4.报名费用:100元/人
5.咨询电话:0859-3663701;张老师166 8509 1024。
(二)考试组成
1.由笔试及面试组成。主要考察政治理论、法学等基础知识,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2.按笔试排名1:3的比例进入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进入体检环节。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以领取准考证上为准。
五、体检
1.参加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要求执行;
3.考生的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黔西南州智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1.公示期满,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黔西南州智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由黔西南州智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派遣到黔西南州司法局工作;州司法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
2.本次经招考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黔西南州智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3.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
4.聘用合同期限定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续签合同。
5.聘用人员需将个人档案转递至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统一管理。
八、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为:
1.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3000元/月(含个人保险)。
2.按用人单位规定享受出差补贴、年休假等福利;
3.其他有关待遇按黔西南州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招聘岗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黔西南州智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28日
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要求 |
备注 |
智和公司 |
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岗位 |
4 |
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学专业、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
具有黔西南州户籍 |
社会工作者岗位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