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中央网信办2019年度录用公务员面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 |
面试 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互联网舆情中心 业务处主任科员以下 (100210004001) |
122.4 |
马俊飞 |
01411102280909 |
2月21日上午 第一考场 |
上官楚璇 |
014111026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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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倩 |
01411106212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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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刚 |
0141110902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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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 |
01413101222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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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 业务处主任科员以下 (100210005001) |
125.5 |
顾媛 |
01411102910629 |
2月21日上午 第一考场 |
张越 |
0141110714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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琚艳芳 |
01413101142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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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露 |
01413201042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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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昊 |
0141510005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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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协调局 业务处主任科员以下 (100110001001) |
125.0 |
张书豪 |
01411105040104 |
2月21日下午 第一考场 |
王小妮 |
0141110518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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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 |
0141110823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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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文强 |
01413401024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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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弘扬 |
01414301822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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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协调局 业务处主任科员以下 (100110001002) |
128.4 |
俞磊 |
01413201072203 |
2月21日下午 第一考场 |
徐丹丹 |
01413510052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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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列 |
01413607026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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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岩 |
01413701032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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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杰民 |
01414102015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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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发展局 业务处主任科员以下 (100110002001) |
132.1 |
朱铁枫 |
01411105612213 |
2月21日下午 第一考场 |
董肇伟 |
01411111062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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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 |
0141120114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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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达 |
01411401113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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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渴翔 |
0141440102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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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数据与技术局 业务处主任科员以下 (100110003001) |
122.0 |
刘鸿浩 |
01411102911319 |
2月21日上午 第二考场 |
刘伟 |
0141111116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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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磊 |
0141111202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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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瑶 |
0141370202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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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猛 |
0141410201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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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娅 |
01414201173921 |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2019年2月21日(周四)上午9:00、下午13:30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8:3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13: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进行面试顺序抽签。截至面试开始前半小时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贵州大厦(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桥樱花西街18号,联系电话:010-58109988)。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1月25日前发电子邮件至wxbgbj@cac.gov.cn,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标题统一为“×××确认参加中央网信办××职位面试”。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附件1),于1月25日前传真至010-55635969或发扫描件至wxbgbj@cac.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邮寄材料
请考生于2019年1月31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 所报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附件2)。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所填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特殊情况暂不能提供的,经我单位同意,可以在体检考察阶段提供。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附件3)。
(五)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9年2月20日(周三)下午15:00至17:00,携带所邮寄材料的原件,到贵州大厦进行现场复核。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注意事项
1.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提前准备、预留时间;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交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2.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至少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局。
3. 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考试资格;面试后即离开考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4. 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自理,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规定确定考察对象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5563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