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推进各项消防业务工作,因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员。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投递简历与现场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职责
(一)消防文员1名(限女性)
主要从事消防大队部文秘工作,具体由单位进行调配。
(二)招聘要求及工作职责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和治安违法记录;
3.热爱消防事业,服从安排,任劳任怨;
4.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5.22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办公室文员需要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能力,主要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工作文字材料撰写、档案制作等。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7日上午09:00-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黎平县消防救援大队一楼办公室(联系人:欧邦伟,联系电话:0855-6222045)。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白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7日上午09:00-下午17:00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三)笔试、面试和公示
1.笔试:时间2020年7月30日上午10时至11时,地点黎平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视频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2020年7月30日下午15时,地点黎平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视频会议室。
3.拟录用人员公示:拟定于2020年7月31日至8月4日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变动请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四)体检及政审
1.体检: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黎平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黎平县公安局进行政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政审通过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照政策规定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将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由本单位负责调配岗位,按月支付薪酬,并集中管理。
五、薪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通过后签订合同,工资待遇按贵州省劳动保障相关文件及大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主要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聘用人员薪资随工作年限增长,并根据社会调整适时调整。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