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和条件
(一)招用对象
户籍在我县辖区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不能报名。
(二)招用条件
符合下列招用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城镇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由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银行借贷手续);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手续,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4.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各级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二、报名办法
本招聘信息通过人民政府网网站向社会公布,采取统一集中报名的办法,由黄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表(详见附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1日至1月25日
四、报名地点
黄平县行政中心421办公室
五、招用程序和办法
报名结束后,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认定是否符合招用条件。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岗位的性质特点和招用计划、报名人数的多少及用人单位的实际,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用工作。招用人员确定后,并由用人单位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同时,组织好岗前培训工作。
六、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公益性岗位补贴不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470元/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扣除。
七、组织领导
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资格条件,严格招用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招用工作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稳妥的开展。
八、本公告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2469605
联系人:曾艳
黄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