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托克逊县政法公安人才队伍结构,加强政法公安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政法公安机关服务水平。2019年托克逊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政法公安工作人员38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政法公安工作人员385人,其中:男性 325人,女性60人。
(二)招聘对象
1.内地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
2.内地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
3.退役军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良好;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册、地方事业编工作人员;
5.不符合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6.不符合公安机关政审规定的;
7.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报名的人员。
以上涉及报考年龄、毕业时间、工作时间等有时限要求的,均截止2018年12月30日(含当日)。
二、时间安排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2月3日;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2月12日—2月13日;
3.笔试时间:2019年2月15日当日;
4.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2月20日—2月21日;
5.面试时间:2019年2月23日开始。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通过托克逊县党建网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一)宣传推介、发布信息
2019年1月9日通过托克逊县党建网等相关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托克逊县党建网公告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2月3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
3.现场报名地点:托克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9室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托克逊县党建网(www.tkxdj.gov.cn)查阅《招聘简章》,按照报名要求认真填写《2018年托克逊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政法公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网上报名的将报名表发送到指定的邮箱(邮箱:3065114394@qq.com),报名邮件以自己姓名命名。
5.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40元,共55元,报名时缴费。
6.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2月15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月12日-1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托克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
2.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包含行政能力和基本写作等。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题答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入闱面试人员将在托克逊县党建网公布。
(四)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
1.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2月20日—21日;
结合岗位条件,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本人持下载的《资格审查表》、1寸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开具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费每人40元。
(五)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2019年2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祥见面试通知单)。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职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仍然相同的,按照《综合能力测试》中客观题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六)体检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复查的,3日内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本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重点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状况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为地方性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服从分配。
3.最低服务期限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否则取消地方性事业编制身份和待遇。
4.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托克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达正式聘用文件。
5.地方性事业编制与公务员、国家全额事业编在政治上、经济上均享受同等待遇。统一安排食宿,并由单位补贴伙食费。具体工资福利待遇如下:
(1)管理岗十级
高中(中专)学历年工资共计104744元。其中:月工资5276元,高温费、冬碳费、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民族团结奖、绩效考核奖等合计17148元,单位补助(年)住房公积金6084元、社保五险18200元。
大专学历年工资共计106074元。其中:月工资5351元,高温费、冬碳费、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民族团结奖、绩效考核奖等合计17148元,单位补助(年)住房公积金6192元、社保五险18522元。
(2)管理岗九级
本科学历年工资共计111265元。其中:月工资5644元,高温费、冬碳费、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民族团结奖、绩效考核奖等合计17148元,单位补助(年)住房公积金6612元、社保五险19777元。
五、政策解释
招聘工作相关政策由托克逊县招聘地方事业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咨询电话:0995-8819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