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2020年边远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44人,面试方式为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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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29 15:10:02 12847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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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20〕36号)和《贵阳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精神,为做好我区2020年边远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南明区本次招聘中央“特岗计划”教师39名。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南明区2020年边远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

另外双龙新区计划招聘小学教师5名,招聘要求及流程按本细则执行,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双龙区2020年边远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1年内须再参加考试并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2017届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凡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在上岗前须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详见《南明区2020年边远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

4.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7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

3.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录用的。

三、招聘原则

“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细则、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到岗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细则

本次招聘细则及后续招聘事宜统一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网址:http://nmedu.gzsedu.cn/)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由于本次招聘时间紧,请考生及时查看网上相关通知。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网址: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任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南明区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三)资格审查

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任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由南明区教育局组织,主要核验考生的报考资格并收取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

2.资格审查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暂定,根据网报人数及防疫工作要求,另行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南明区教育局地址:南明区南厂路504号。

3.资格审查主要材料如下(所有材料须提供复印件1套):

(1)“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的《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考生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考生提供个人承诺书;正在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截图。

(4)2020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如考生为国有企事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

1.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7月26日后

2.打印准考证网址:“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

请考生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考点。

3.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分值: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另行公布,未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6.笔试内容: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7.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考生可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笔试考试成绩及排名。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3日。

2.进入面试人选:在笔试分数合格的考生中,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4的比例,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选,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分数。

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将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

2.进入体检人选: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5的比例(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为1,比例则为1:2),根据报考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以及有关规定,由南明区教育局根据教师工作岗位需要与体检医院确定具体的体检项目及内容。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后续招聘程序,如在后续招聘环节中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不予办理录用手续;如后续环节均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任。空缺的名额,在空缺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若本岗位已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则在本学科按成绩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等将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入职审查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审查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职审查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审查,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试教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审查人员,若试教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通过新一轮试教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审查人员。

审查工作依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进行,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入职审查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细则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入职审查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入职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由此产生的空岗,将进行递补,递补方式为:首先从本岗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递补。若仍出现空岗,可在报考我区相同学科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如果调剂后还有空岗,可在报考该岗位或报考该学科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审查,体检、审查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入职审查工作具体事宜、合格人员名单事项将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递补(调剂)事项将通过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接听电话,递补(调剂)结果将在“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或“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录取、签订合同

考生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公布聘任人员名单,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

签订聘任合同时,设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未达二级甲等的,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截止2020年9月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在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区教育局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按本招聘细则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咨询电话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陈老师13297924424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贵阳市教育局:0851-87989391

南明区教育局:0851-85818499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南明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南明区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南明区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职位一览表.xlsx

1.南明区2020年边远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

2.双龙区2020年边远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


【来源】南明区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南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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