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江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选派公告》的规定,截止2018年7月27日18时止,报名工作已结束,现将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及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结果及加分名单公示
(一)公示名单:
1.《2018年德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选派工作报名结果拟考试人员名单》.xlsx
2.《2018年德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选派工作拟加分人员名单》.xlsx
2.《2018年德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选派工作拟加分人员名单》(鼠标点击打开)。
(二)加分依据: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2.品学兼优高校毕业生,仅指在大学期间获得过“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3.符合加分只能选其一项加分,不能累计加分。公示期间,如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笔试前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审核登记,过期视为考生主动放弃,不再受理加分。
二、考试有关事宜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由德江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试对象、地点、时间及要求
考试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拟考试人员(简称考生)。
考试地点:德江县第六小学(县档案局至司法局之间)
考试时间:2018年8月8日上午9点至11点。
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证明一律无效)于考试当天上午8:30进入指定考场, 9:00开始考试。
(二)考试方式、内容
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三)考试成绩评定及选派方式
1.成绩评定。本次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笔试评分+3分=最后得分"计算成绩,最后从高到低选50名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如有弃权、体检不合格和选派后不按时报到的,依次实行替补。
2.选派方式。由德江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条件并结合单位需求,统一派遣。
(四)考场规则
1.考生在考前30分钟一律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进入考场,根据公示考号对号入座,并将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未进考生不得入场。作答完毕的考生可将试卷交给监考人员,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离考场。
3.考试用笔由考生自行负责。
4.考生所带包、书籍、资料、报纸、手表、通讯工具、计算器、金属物品、饰品等物品由考务人员指定位置统一存放。
5.考生应在试卷规定的地方用黑色墨水笔(中性笔)正确填写姓名、考号和答题,未填写姓名或填写不清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场内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传递纸条,不准换卷,不准冒名顶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对考试过程中违纪违规、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取消考试资格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其他
本《公告》由德江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德江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8523042 德江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
德江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
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