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企业公司领导班子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县管国有企业相关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一)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县管国有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共6名(具体职位将根据职位需求统筹安排)。
(二)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县管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0名。
对具有从事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及所学专业为财经、金融、工程建设与管理、法学、文秘、会计等专业的优先。
二、遴选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遴选。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对象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参加遴选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县管国有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应当具有4年以上工龄,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工龄;参加遴选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县管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
(三)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31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现任职务相当于或高于所遴选职位的,符合年龄、学历及职位相关要求的也可参与遴选。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特岗教师、委培生、订单生等服务年限未满的;
6.其他经公开遴选领导小组认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六)参加工作时间计算到2019年1月31日。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面试、确定推荐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等形式,集中到县委组织部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名对象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得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四)确定遴选对象。根据资格审查、面试情况,经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对面试人员的专业性质、工作经历等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遴选对象。遴选对象按1:1确定,根据参加遴选对象的综合素质及职位需求,可调减遴选名额。
(五)组织考察。根据工作需要,由县委组织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六)决定任用。根据面试、考察情况,报县委研究决定。遴选对象实行任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月7日—1月11日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对象是一般干部的,还需提供参加工作文件;
2.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张。
六、其他事宜
咨询电话:县遴选(招聘)工作办公室:0856—8225825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干监室:0856—822127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