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和青年就业能力,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见习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派程序、公开选派结果的公开制度,按照征集岗位需求、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确定见习对象、体检等程序进行。
二、见习岗位需求
各单位见习需求共27人,详见《赫章县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就业见习对象
2018年、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中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部分特殊专业,可扩大范围至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的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困难毕业生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6月1日至7月15日,各需求单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采取现场或网络报名方式)组织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见习岗位,免收报名费。
就业见习报名由各需求单位组织,报名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2020年第二批赫章县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1)。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见习单位具体负责。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失业青年不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1份;
其他要求根据见习单位要求提供。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四、见习对象的确定
见习对象按见习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具体由各见习需求单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笔试、网络面试或面谈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测评,各单位根据情况择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见习对象。并填报《 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测评及体检人员名单》(附件3)交县“引导办”。
五、体检
由各单位组织拟确定对象自行到医院体检。见习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县级医院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责,具体体检事宜由各见习单位自行安排。
六、报到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见习单位报到时间要求按时报到上班,无故超过3天仍未报到的视为放弃。见习生到见习单位报到后,见习单位按照招募岗位安排见习生见习,并及时与见习生签订《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4,一式三份,见习单位、见习生各一份,一份送县“引导办”备案),同时行文聘用。
七、见习期间及见习期满相关事宜
(一)见习生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见习生生活补助费可根据单位实际发放,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为1570元/月),见习生报到后,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二)县人社局将定期和不定期对见习人员在岗情况和见习单位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见习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见习生进行日常服务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按月足额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生的见习关系;见习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各相关部门应鼓励见习生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自主择业和创业;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就业见习的,由见习生提出书面申请,见习单位同意后行文解聘,并及时将解聘文件报县“引导办”备案,同时终止见习政策。
(三)见习期满,见习单位据实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用于办理见习证书。
八、纪律监督
招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赫章县“引导办”(电话:0857-3232718 )
附件:
附件1 赫章县2020年第二批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目录.xlsx
附件3 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测评及体检人员名单.xlsx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