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单位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特发布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范围
大学本科全日制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财务人员:3人
三、工作地点
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本科学历;
3、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4、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及相关财经法规知识;
5、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6、身体健康、政审合格,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7、持有会计初级、中级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优先录用。
(二)不接受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5.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的人员。
6.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符合会计人员回避制度要求,本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及出纳的直系亲属不得聘任。
8.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岗位待遇
1、财务人员每月工资待遇:底薪3500元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五险”。实习期二个月,仅发放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实行每年定期增资,具体增资办法按照《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员管理规定》执行。
2、提供工作服装,保障工作期间工作餐。
3、年终奖金:依据《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员管理规定》执行。
4、在职教育保障。获聘人员在职期间因工作需要参加职称考试,报名费予以报销;考试书籍购置每年限额500元予以报销;网课在线学习费每年限额1500元内予以报销。
六、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邮箱:269433632@qq.com。报名时间自2020年4月15日至4月24日12时(以邮件投递时间计)。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交的登记表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二)资格审查
因工作需要,应聘人员报名后将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进行初审,按照职业判断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三)面试
经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确定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接到通知后须携带应聘人员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会计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面试。面试采取专业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推荐
经第三方面试后,在面试通过人员中择优推荐合格人员到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受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试用考察。
(五)考察前体检
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组织组织考察人选参加统一体检。体检结果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依据。
(六)用人单位考察
体检结果合格人员,实地到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岗位适应性实习,实习期间2个月。实习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实习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考察合格的人员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双方再行协商续签聘用合同。
七、其他注意事项
1、为确保招聘人员爱岗敬业,原则上招聘人员应具有工作地户籍。
2、聘用合同三年一签,合同服务期间内,由用人单位向聘用人员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聘用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聘用人员离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由聘用人员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当金额的违约金。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8294532(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财务科)
监督电话:0857-8294516(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查科)
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