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居)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基层组织战斗力,优化村(居)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和学历水平,结合同民镇村(居)工作人员缺额现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到村(居)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村(居)工作人员为本镇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主要从事村(居)社会事务管理。本次计划在全县范围内招聘4名工作人员到村(居)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全日制中专及以上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4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1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有基层工作经验、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户家庭成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三)干事诚恳,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乐于奉献,愿意用心、用情、用力从事基层工作;
(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的人员
(一)被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村干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
1.此次公开招聘村(居)工作人员的基本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2.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到同民镇党政办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二寸、蓝底),填写报名表(现场领取)。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完整后,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和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传指定邮箱。
(2)报名时间:从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4月7日止。(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习水县同民镇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
(4)资格审查。同民镇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进行审查、确认。
(5)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通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0年4月8日9:00至17:00期间,到党政办领取准考证。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考试。
3.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为100分。笔试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面试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体检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总成绩,按照拟聘名额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其中有体检不合格的拟聘人员,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原则上拟聘人员可按照成绩排名依次替补参加体检,直到取足拟聘名额数。
5.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相关部门对其是否违法违纪等方面进行审查。
6.聘用。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各村(居)岗位实际,提供村级警务助理、工勤等岗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如工作因需要可续签。
四、工资待遇
薪资报酬标准按县统一标准执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年缴纳标准参照村(居)民选干部执行。
五、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到村(居)工作后,纳入现行村干部序列统一管理和调剂使用;
(二)聘用人员遇村(居)两委班子换届时,聘用人员符合竞选条件且工作表现突出的,可按照法定程序优先推荐参加村(居)两委班子竞选;
(三)聘用期间,聘用人员不服从党委、政府、村(支)两委管理或工作安排,以及有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解聘;有违纪违法等其他行为发生的,予以解聘;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在聘用期间,由于个人原因(如自行辞职、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因个人行为造成的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完相关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镇政府不承担任何责任、后果;
(五)在聘用期间,因个人原因需要辞职、离职等,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告知,并做好工作的交接,经镇纪委、镇财政所审查同意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停发工资。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内容由同民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2621260
网上报名邮箱:656352764@qq.com
联系人:何平康(15885675173)
附件:同民镇2020年公开招聘村(居)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