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三穗县委、县政府同意,拟补员招聘交通协管员6名。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技能考核、面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聘用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县户籍的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城乡退伍军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3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米及以上;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5.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6.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退伍军人、持有“C1”型及以上驾驶证的人员优先。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本次报名时止仍在我县其他单位任职、在岗工作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曾在公安系统工作辞职人员或辞退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关资格条件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安协勤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结束,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三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综合办公室。
3、职位:辅警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寸照片1张;
⑤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5、联系人:晏崧洋,联系电话:4530694 18785584577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进行体能测试,后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到低确定合格人数。面试成绩并列的,以体能成绩高的入围。
(一)体能测试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组织体能测试工作。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内容:4×10米往返跑、10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按规定进入面试环节。未参加体能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工作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聘用职位的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到1:3及以上,则按1:3比例参加面试,若体能测试人数不足1:3比例,成绩合格,则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指导。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指导监督。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由三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由该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不符合条件均取消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交警大队警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三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待遇
协勤工资每月2100元(含保险个人部分)。工伤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个人保险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九、未尽事宜由三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1、《三穗县公安局交通协管员补员招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