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盘州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公交车驾驶员需求量,我公司拟招聘40名公交车驾驶员作为推荐人选。报名人员需先到我公司进行登记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由盘州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实际操作考试(路考)及体检、岗前调查合格后方可与我公司签订合同,不合格的不予以录用,录用后直接推荐到盘州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具体招聘要求信息如下:
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贵州力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司招考领导小组)。
组 长:黄 帅(力搏公司总经理)
成 员:张 忠(力搏公司行政助理)
李建南(力搏公司行政助理)
熊 珍(力搏公司工作人员)
二、招考工作原则及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实操、体检、岗前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匹配的选人标准。
三、招聘岗位:
公交车驾驶员40名。
四、招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
本次招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户籍不限,
1、招聘对象,男女不限,年龄:男21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女:21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学历初中及以上,无实习期,拥有2年及以上驾驶经验(以初次领取驾驶证登记时间截止到报名时间为准);
3、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持有A1或A3驾驶执照及相对应的客运从业资格证及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4、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品貌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精神病史;双眼裸视力在5.0以上,无色盲色弱。身体健康,身体裸露皮肤部位不得存在任何纹身迹象,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应急能力。
(二)招考条件:
1、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热爱公交事业,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为:嗜酒成性、赌博、吸毒、违法犯罪记录,身体有纹身等),具备良好的服务精神和服务态度。
3、工作认真、踏实,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服从安排,能承担本岗位劳动强度。
4、遵守服务公司相关规定,服从服务公司安排和调度。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与盘州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被辞退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4、在各单位招考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6、与第三方尚有劳动关系且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报考,若隐瞒报考者,一经发现,不得录用。
五、报名要求及时间、资格审查时间、报名地点:
1、报名要求:
(1)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任何底色均可)。
(2)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客运)、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3、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12月13日-12月1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审查后,以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资格不合格的不再通知)
4、报名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延长线宏财投资大厦19楼。(贵州力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5、请报名人员报名登记电话与本人使用电话一致,并保持电话畅通,因招聘过程中电话不通造成通知不到位,后果自负。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5285843853
六、组织考试:
所有考试项目工作在公司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际操作成绩×60%。
(一)笔试
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考计划人数最低按3:1进入笔试,若报考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该职位招聘计划按比例取消。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公交车驾驶员笔试内容为:驾照考试科目一、科目四相关内容(100分);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5日,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服务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实操
1、公交车驾驶员实际操作考试:笔试成绩按2:1进入实操考试,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实际操作考试。考试项目分别为:车辆起步前、车辆起步、车辆行驶中、车辆停靠站台、等基本项目。(注:本次实操考试包含“一票否决”项目)。笔试、实际操作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取实际操作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实际操作成绩也相同,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组织笔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实操时间:2018年12月22日,地点:另行通知。
实操未完成实操科目、未取得有效实操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操成绩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服务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
七、组织体检:
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公司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未参加实际操作的人员不能递补体检。递补人员名单在体检时间2日前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0]19号)及相关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执行,对报考者视力、色觉、听力、心脏、是否存在高血压、糖尿病、四肢是否存在残缺或者运动功能障碍、肝、肾功是否异常等身体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异常者,须在结论出来后,由招聘单位及服务单位人员组织复查,复查结论由组织复查人员、复查医生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拒签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岗前调查:
由公司及服务单位人事部门及相关用人部门人员,亲自到考生原所在单位、居住地或档案管理单位进行岗前调查或直接调阅档案。
具体岗前调查流程:
1.考生填写《考生情况登记表》
进入岗前调查的考生要向招考单位提交《考生情况登记表》,表格中,需要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内容,便于岗前调查人员考察了解。
2.考察小组对考生进行组织考察
公司及服务单位人事部门及相关用人部门人员,派两人以上人员作为一个考察小组,到考生原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派出所、居(村)委会等了解情况进行考察。通过与人交谈,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现实情况,了解考生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由派出所出具证明意见,并听取大家对考核对象的意见。
3.审核考察结果和写出考察报告
岗前调查为期7天,考察结束后,考核小组会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最后由考核工作班子审核,再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实操、体检、岗前调查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服务单位公告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给予录用,按劳务派遣形式到盘州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按照录用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公交公司新增路线和车辆上线情况逐步安排上岗;若服务期间不符合用人单位用工要求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十、纪律监督:
1、服务单位人员全程参与招考过程。
2、招考工作人员和参加考试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招考工作人员相应处理,考生取消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858—3846820,355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