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0号)、《公安部关于印发《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和执勤训练规定(试行)》的通知》(公消〔2015〕2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盘州市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报名)、体能考试、面试、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
拟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8-10名。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对象和条件
拟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8-10名,限男性,报考条件为:①高中(中专)以上学历;②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③身高165厘米以上,裸眼视力4.2以上(视力大专以上毕业生可适当降低),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④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社会不良和违法犯罪记录(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违纪证明);⑤退伍军人、大学生毕业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专业特长者优先招录;⑥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
(一) 咨询电话
向志远:13885829119 邹欣驰:18285839358
刘 宇:15286492117
(二)报名地址
六盘水市盘州市红果王家山消防大队
(三)报名时间
2020年2月3日至2019年2月10日
(二)报名须知事项
1、考生如实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相关信息,参加考试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1张,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乱纪、无吸毒史、无参加邪教组织证明并加盖公章,体检报告,到盘州市消防大队现场报名。
3、考生报名时不如实提供真实信息,若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
1、政府专职消防员采取体能考试和面试,设定体能考试及格线,体能达标后进入面试环节。2、体能考试科目:①1500米,②单杠引体向上,③100米跑。
3、体能考试时间及地点:体能考试时间:2020年2月11日上午9:30----12:00,上午9:00统一到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集合。
5、考试期间自行解决食宿。
2、面试时间:2019年2月12日上午9:00----12:00,面试地点: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六、体检
体检需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单位入职标准开展。
八、聘用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所安排的单位报到(盘州市消防大队电话通知),报到后,聘用人员与盘州市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予以补录。
九、待遇保障
1、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实施管理,聘用合同1年一签,遵守消防救援队伍纪律和政府专职队员管理办法。
2、工资待遇:统一发放制式服装,月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奖金600元,其余补贴根据政府最新政策进行发放,享受伙食费标准32元/天(三餐),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并购买人身以外伤害保险1000000元/人(附加疾病身亡保险30万元/人)。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2000元/月。
3、除执勤任务需要外,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轮休不少于6天。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
附件: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下载请至公告原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