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岗位工作的需要,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是在丹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持有《就业援助卡》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9.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处于无业状态的农村转移劳动者。
10.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在城镇居住且处于无业状态的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文化,年龄45周岁以下;
6、持《就业创业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3)失去土地农转非的(以当地村委会、国土部门为准);
(4)失去土地的农业户口持有《就业创业证》的;(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劳动力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2、服刑期间的各类人员。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各类人员。
4、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人员。
5、各类在校生或实习期间未毕业各类大中专在校生。
6、已在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招用、农业户籍等人员。
7、《就业创业证》或《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年审。
8、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及村干。
9、已享受过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职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丹寨县龙泉镇城关社区(原老社保局二楼)。联系人:杨勇(15286383180)。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应聘龙泉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2份;
②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白底3张;
⑤报考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⑥报告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⑦《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资格审查。由丹寨县龙泉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招聘条件完成招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的统一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向当事人反馈后并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dz.gov.cn)、丹寨县龙泉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公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招聘岗位如下
所属县 |
主管部门(全称)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简介 |
计划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备注 |
丹寨县 |
龙泉镇 |
基层农业服务类 |
01001 |
村支书(主任)助理 |
从事村务日常工作 |
5 |
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
|
丹寨县 |
龙泉镇 |
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类 |
010002 |
劳动保障协管 |
从事就业招聘宣传工作 |
1 |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
四、其他后续工作以报名后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