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花溪区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规定“网上报名中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人数等于或大于拟引进岗位计划数2∶1比例,方可进行开考”的要求,现对网上报名中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人数与拟引进岗位计划数达不到2∶1的部分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公告如下:
1.花溪区融媒体中心2-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引进1人。
2.花溪区工信局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中心9-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引进1人。
3.花溪区中医院11-重症医学科医师岗位,计划引进1人。
4.花溪区人民医院12-新生儿科医生医师岗位,计划引进1人。
5.花溪区人民医院13-产科医生岗位,计划引进1人。
6.花溪区人民医院14-心胸外科科医生岗位,计划引进1人。
7.花溪区人民医院15-皮肤科医生岗位,计划引进1人。
8.花溪区人民医院16-口腔科医生岗位,计划引进1人。
9.花溪区人民医院17-口腔科医生岗位,计划引进1人。
特此公告
花溪区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引进高次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