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民兴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需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名。考调条件、办法等相关要求详见《金沙县民兴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咨询电话:0857-7221239 (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0857-7400679 (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附件:
附件1.金沙县民兴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考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doc
金沙县民兴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民兴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需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调原则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
二、考调岗位
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名。
三、考调方式
面向全县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公开考调,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调。
四、报考条件
(一)金沙县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在编人员或在教育管理中心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1月22日)。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三)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四)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在金沙县内工作三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1月22日,含当日)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新招聘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未满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1月22日,含当日);
2.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十二五”继续教育和“双新”(新课标、新教材)考试及各类培训测试不合格的;
3.所负责的工作近三年被全县通报批评的。
6.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7.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病假累计超过90天、事假累计超过20天、旷工(旷课)累计超过5天的;
8.根据规定其他不得参加考调的。
五、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选岗、调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考调信息于2019年11月20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考调工作各个环节信息将通过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金沙二小门前教育局办公楼)。
4.报名要求:
(1)考生自行下载《金沙县民兴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
(2)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
5.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编制不在教育管理中心人员报考,需提供教育管理中心出具的在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6.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考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及分值:笔试(100分)。
2.笔试内容:履行岗位职责应掌握的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11月23日,下午14:30-18:0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考生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五)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考调计划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选调对象。如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则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确定选岗对象。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考察及调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考试成绩排前2名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考试后若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或因资格审查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在公示中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取消考调资格的,顺延递补。
为严肃公开考调纪律,对主动放弃的考生,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公开选调考试;考生一但确定选调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返回原工作单位。
六、工作纪律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组织领导
考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金沙县民兴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八、本实施方案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2.金沙县民兴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