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泉市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福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方式
主要以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的方式进行确认。相关信息对比一致的,作为加分依据;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异议的,由考生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查。
二、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报名信息表暨加分表》是否符合加分一栏填写为否或不填的均不予加分。
三、有关事宜
通过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核实,共有886名考生符合加分条件(见附件),现按招聘程序规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2019年11月25日17:00时前向福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854—2220185(福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附件_福泉市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少数民族加分名单.xlsx
福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