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吸引优秀人才,助力实现首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乌鲁木齐市企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疆内外高校2019届毕业生引进1595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疆内外高校2019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其中疆内高校面向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大学、塔里木大学招聘。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支援建设边疆,服从组织分配;
(二)有志于从事企事业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还须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类别可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三、引进需求
乌鲁木齐市企事业单位面向疆内外2019届高校毕业生计划引进1595人。其中企业681人;事业单位914人,详见《乌鲁木齐市企事业单位面向疆内外高校2019届毕业生引进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工作程序
主要包括发布公告、网络报名、宣传推介、选拔与测评、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高校网站发布简章、岗位表等信息。
(二)投递简历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乌鲁木齐市企事业单位面向疆内外高校2019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对应岗位的邮箱。
(三)宣传推介
分别在北京、上海、成都、西安、长春、兰州六个城市高校举行宣传推介会。疆内高校待定。
11月28日(周三) |
上海(复旦大学)9:30--12:00 |
成都(四川大学)10:00--12:00 |
11月30日(周五) |
长春(吉林大学)9:00--12:00 |
西安(西安交通大学)9:30--12:00 |
12月4日(周二) |
北京(清华大学)13:30--17:00 |
兰州(兰州大学)9:00--12:00 |
(四)选拔与测评
事业单位于2019年4月在乌鲁木齐市及部分内地省市高校开展考核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政审、聘用
按照考核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
五、政策待遇
工资:国家规定工资+津补贴+年终奖金;
生活补贴:按硕士2.5万元、博士3.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人才补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按硕士400元/月,博士1000元/月给予补贴;
住宿补贴:为非乌鲁木齐户籍毕业生提供免费人才公寓;
住房补贴: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我市购房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到岗后,用人单位报销体检费和首次进疆交通费(飞机、火车、汽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任到相应岗位等级,享受地方政府其他优惠政策。
企业参照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二)咨询电话
详见《岗位表》
(三)监督电话
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991-4680757
1:乌鲁木齐市企事业单位赴疆内外高校2019届毕业生引进人才岗位表.xls
2:乌鲁木齐市企事业单位面向疆内外高校2019届毕业生引进人才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