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为有序开展选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定向招聘洗马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服务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2、必须符合《湄潭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等),没有特殊原因,至少服务年限在一年以上;
4、学历: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35岁以下(含35周岁);
6、熟悉电脑操作及应用;
7、身体健康;
8、户籍不限(其中安置点服务人员必须为本镇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本镇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成员)。
二、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为共计约3215元/月(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五险:医保、生育、社保、失业、工伤),按公益性岗位的要求交纳保险。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公益性岗位基础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合格补齐绩效),工作不满一年,自动辞职或被单位解聘者,不纳入年终考核和绩效考核。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8月3日(8:30至17:00)
2、报名地点:洗马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卡片照2张。
(5)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一 电话:13985662627,085124070631
5、不收取报名费。
(二)录用
若10人以内报名的采取面试方式、10人以上报名的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择优录用。
五、聘用管理
所聘人员服务期限最短为一年(在岗期间若因考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除外),协议一年一签。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5日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在年终测评中成绩末位的。
洗马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