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岳普湖县委、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220名。特制定本招聘简章,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限男性,年龄18至35周岁(即:2000年10月至1983年10月)。
2、学历、户籍不限。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优先。
3、具有良好的品行,责任心强。
4、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有违法犯罪记录。
2、直系亲属中有违反“四不承诺”及公安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政治问题的。
3、曾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有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事当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由岳普湖县人社局牵头,用人单位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 2018年11月11日。
(二)报名及政审
1、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1日—11月30日。
(2)报名地点: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办公室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返还。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同版1寸照片3张。
3、政审。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政审表,政审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10日,逾期未参加政审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12月15日10:00集中,10:30正式开始,资格审查及政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地点:岳普湖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面试内容
参照结构化模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
采用国家通用语言和维吾尔语两种语言,考生可自行选择;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采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汉族采用维吾尔语面试的,面试成绩加5分。
3、面试分值。(满分100分)
面试设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计算总成绩,不进入后续程序。
(四)体能测试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相关用人单位负责。实际情况确定。体能测试满分100分。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12月18日10:00集中点名,10:30开始测试,10:30未到者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2)地点:岳普湖县一中
2、体能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由相关用人单位拟定。
3、体能测试成绩计算
体能测试成绩设单项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进入后程序;最低分数线根据测试
(五)总成绩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
1、体检对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录名额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
(1)时间:12月20日上午;
(2)地点:县人民医院。
3、体检标准
参照有关单位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工作需要拟定。
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2日内可在指定医院复检1次;
(2)体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复检)取消资格产生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低的顺序递补;
(3)体检(复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核定。
(七)聘用
体检合格,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原则上为3年,1年1签。合同期满后,综合考核合格以上的,如岗位需要可以继续聘用;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3年期满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续聘;聘用人员待遇按基本工资每月1720元;为每人购买一份商业意外保险。
五、纪律监督
(一)对体能测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及录用结果进行
(二)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问题如有变动随时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登记通讯工具的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到导致错失招录机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勇 13899173638 张永建 18999635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