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我县防控火灾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岳普湖县消防大队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消防员岗位年龄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0年11月10日至1988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毕业生MHK等级水平须为三级甲等以上。
2、复转军人,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0日至2000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必须持有A1、A2、B2驾驶证。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端正的人格品行。
3、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爱岗敬业,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
4、户籍、性别、族别根据招聘岗位确定。
5、部队退役士兵优先录取。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全部条件。
7、本人、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8.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8年11月20日)
通过岳普湖县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20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干部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勇 电话:13899173638
3、报名事项
1、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5张,少数民族考生MHK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1份);《2018年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资格审查表》(1份);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2、报名如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面试(2018年12月5日、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平均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持B照以上驾驶证人员加试驾驶技术实操,实操具体由消防站组织实施。
(四)体能测评(2018年12月8日)
1、面试合格的考生,入围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宣布,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评标准按照《2018年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五)体检(2018年12月10日)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复)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考察(2018年12月15日)
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报名人员须填写《2018年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察表》并提交招聘单位。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条件、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聘用及待遇
1、聘用: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聘用前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拟聘用人员录取上岗后待遇参照我县事业编制干部工资待遇执行。本科7714.29元/月(含五险一金)、大专7202.16元/月(含五险一金)、中专(高中)7099.18元/月(含五险一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县财政统一按月发放。
四、纪律监督
(一)对招考中的面试、体能测试、聘用等各环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 督 人:由纪检委临时指派
监督电话:0998-6822359
(二)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岳普湖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2018年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