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城市管理和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 6名城管特勤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招录、个人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可靠,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记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城市管理特勤岗位工作;
(二)年龄20—35周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电脑办公操作,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女性需身高158cm以上,男性需身高170cm以上;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复员、转业军人、警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五)户籍不限。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22日周一至周五报名,周六至周日不办理(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
1.凯里市行政中心第二办公区东楼六楼606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工科办公室);
2.北京西路16号凯里市总工会一楼大厅人力资源市场。
(三)联系电话:
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工科办公室电话:0855-8061772;
2.人力资源市场电话:0855一8221400或13158256888。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报名需由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转业证)、贫困户证明和相关技能职称证书等,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二)须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录用程序
本次招考采取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的程序进行。报名初审合格者统一参加笔试,从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未达比例人数,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总成绩按笔试70%、面试30%计算,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公示,未达比例人数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根据资格审查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面试者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并回答相关提问。
(三)体检: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政审:应聘人员在(一)、(二)、(三)、项合格者经录用后,可由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具录用证明材料到被录用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及居住地社区开具政治审查证明材料报招聘单位存档备案。
六、聘用人员待遇
(一)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考试、面试、政审合格后实行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凯里市综合执法局现行特勤人员标准发放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如有变动,参照国家新标准执行。(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伙食费等费用)实行统一食宿制,个人装备和服装所需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二)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合同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必须坚决服从和积极履行维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相关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
七、招聘纪律监督
按照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凯里市市纪委市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监督部门:凯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监督投诉电话:8061658
八、招聘解释权
招聘简章解释权归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