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退役军人工作,引导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各镇安置在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公开考调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调职位和数量
湄潭县湄江、黄家坝、鱼泉街道办事处事业工勤人员各2名,共计6名。
二、考调范围
除湄江、黄家坝、鱼泉街道办事处以外的12个镇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退役军人(不含教育、医疗系统)。
三、考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坚持回避制度,需要回避的要主动回避。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近4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24日以后出生)。
5.2014年以前安置在乡镇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含2014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况
1.两年内受过处分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以及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考调程序与办法
按照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本次公开考调主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9月26日工作时间,9月27日上午12:00前。
2.提交资料:
(1)《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军人证复印件各1份(在审核原件的基础上,需加盖所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章);
(3)获得省、市、县表彰和乡科级单位表彰证书或文件原件,年度考核优秀证明材料,任股室负责人文件。
3.报名地点:12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9月27日下午3:00前,各镇将镇党委审核通过的报名名单(加盖镇党委公章和书记签名)及相关材料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4.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始终,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参加笔试人员由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通知。
(三)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加分政策
按照择优的原则,本次笔试实行加分政策。
1.获得省、市、县级表彰和乡科级单位表彰的实行加分,分别为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乡科级0.5分,同一年度获得多次表彰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2.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得一个年度加0.5分;
3.任股室负责人二年以上的加0.5分。
以上三项加分总计不超过5分。笔试成绩与加分成绩之和形成总成绩,并向社会公布。总成绩从最高到低取前6名为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总成绩前6名的人选进行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并结合年度考核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工作情况,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提出拟调人选。
(六)确定人选
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调人选。人员不足的依次递补,另行考察。
(七)公示
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选岗及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总成绩的高低进行选岗,由总成绩最高者优先进行选岗,依次类推。选岗确定后,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备案,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勰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黔尧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 君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穆泉斌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董桂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周 飞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田景强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霍 静 县委编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周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负责考调的日常事务。
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负责解释。
考调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察监督,监督举报电话:24221073。
湄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湄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