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9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9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规定,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在黔南州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或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招录简章》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因无正当理由提出放弃考察的考生,黔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其情况,根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记入诚信档案。
(三)考察时间由各招录单位或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搞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四)黔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都将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iannan.gov.cn/)和黔南州组织工作网(http://www.qnzzgz.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纪律监督
考察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0854-8233456
黔南州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附件:黔南州2019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三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