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市共征集到965个就业见习岗位。现将我市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就业见习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征集岗位需求、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确定见习对象、体检、派遣的程序进行。
二、就业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毕业两年内(2018届、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三、岗位需求
(一)市直就业见习岗位282个(附件1)。
(二)各县区征集到就业见习岗位683个(附件2--附件9)。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市直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月-8月3日。
报名地点: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促科(市委、市政府大院综合楼107办公室)。
(二)各县区报名时间、地点、咨询电话等详情,请查看县区岗位需求表(附件2--附件9)。
五、报名方式
报名通过现场报名方式,免收报名费。参加就业见习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10)一式两份。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需双面打印,可到报名现场领取。
六、见习对象的确定
见习对象按见习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由各需求单位通过面谈等方式确定。若见习需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需求计划数的,可根据报名对象意愿,从其他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中调剂。
七、体检
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拟确定的见习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八、派遣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人社部门开具《报到证》派遣到就业见习单位报到,并与接收单位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九、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每月1680元,二类区每月1570元,三类区每月1470元),并为见习生办理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十、见习管理
见习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见习单位应鼓励见习生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见习单位与见习生终止就业见习应及时报人社事部门进行备案。
咨询电话:0851-33526374(市人社局就促科)
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