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黄平县人社局批准,黄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书记员3人(要求大专以上文化)
岗位:保安2人(会电工等技能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原则、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不超过49周岁(其中,书记员岗位的年龄均要求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外县户籍,需持有黄平县《居住证》);
3.工作责任感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协调能力。
(三)招骋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具有从事简单独立劳动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4)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5)贫困户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6)本县安置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失业人员;(7)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招聘信息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或且兰黄平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19日(周末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黄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名登记表;
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低保失业人员《低保证》、困难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证明》、本县安置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失业人员认定材料、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等。
(三)资格审查
县法院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则进入招聘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前3名列为拟聘对象。若只有1人报名的,直接列为拟聘对象。
(五)体检
1.依据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顺延补充参加体检。
2.本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3.体检工作由黄平县人民法院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4.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应在收到体检结果后当日提出复查申请。
5.体检结论公示后提出复查申请的,不予受理。
6.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7.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面向社会对拟聘人员进行3天公示。
(七)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将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从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实行2个月试用期,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黄平县人民法院管理相关制度约束,服从用人单位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组织纪律和工作制度。
(三)工作时间。原则上与单位工作人员作息时间一致,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服从安排。
(四)薪资待遇。每人每月1470元,社会保险补贴按县相关规定执行,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本人承担。同时,书记员工作是专业性很强的一项工作,薪资待遇可适当提高。
五、本公告由黄平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2433300 联系人:雷扬1576162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