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经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特向全县公开招聘县级政务公开监督员。
一、招聘人数
县级政务公开监督员拟聘任36人。
二、招聘范围
县级政务公开监督员应当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方式,在全县范围内招聘县级政务公开监督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公正廉洁、不徇私情、群众公认的公民;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把握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能够较好履行政务公开监督职责,善于发现问题,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结合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分析问题、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政策水平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热心公共事务;
(四)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业务有一定的了解,具有依照《条例》和《规定》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
(五)年龄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与群众保持良好的关系,及时反馈群众需求,帮助群众排扰解难。
四、职能职责
县级政务公开监督员依据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有关法规政策,通过明察暗访、接受群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整理全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方面有关意见、建议和要求,向被监督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并跟踪督促落实。主要抓好以下监督事项:
(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是否科学、详细、清晰;
(三)政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是否恰当、便民;
(五)政务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六)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七)信息公开是否依法保护个人隐私。
五、权利和义务
(一)县级政务公开监督员享有的权利为:
1.查阅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资料,了解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收集群众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情况;
3.按照工作安排,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违反政务公开规定问题,以当面、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邮寄等形式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4.要求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其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作出说明。
(二)县级政务公开监督员承担的义务为:
1.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
2.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对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
3.积极协助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4.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监督员座谈会,对县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按时参加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调研、评议活动等。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10月24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德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楼(电政办);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德江县政务公开监督员申请表》(点击下载)。
(三)资格审查。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任资格;
(四)综合评审。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规定和程序,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民宗局、县信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审核,报经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向社会公布;
(五)岗前培训。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新聘任的县级政务公开监督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向被聘请人员颁发聘书和监督员证。
(六)有关事项。县政务公开监督员实行聘期制,聘期为2年,实行年审续聘制,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决定续聘、解聘或增聘。聘任期内,对出现严重问题或无法履行、胜任政务公开监督工作的监督员,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履行相关程序予以解聘。解聘后出现的缺员,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及时增聘,以保障全县政务公开监督工作力量。
未尽事宜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8521595, 8521960。
电子邮箱:djxzfxxzx@126.com。
德江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