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9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9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规定,我州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了体检,结合体检医院建议,部分考生仍需做进一步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9年8月4日参加黔南州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结合体检医院建议,部分项目需做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其中,孕期考生按规定未检项目暂缓检查。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
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体检人员须于8:00前到达指定体检医院。
三、检查医院及地点
体检定在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地点:都匀市沙坝七星路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沙坝院区(原四一四医院,都匀市委党校对面)
考生可通过百度地图搜索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都匀市沙坝七星路查找。都匀市区可乘2路、28路到达。
四、检查项目和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进一步检查人员请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本人一寸证件照1张、钢笔或签字笔1支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进一步检查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生体检前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晚上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进一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根据项目不同费用不等,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费用)。考生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四)黔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都将在“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iannan.gov.cn/)和黔南州组织工作网(http://www.qnzzgz.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标准、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纪律监督
体检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0854-8233456
黔南州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附件 黔南州2019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