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党务工作人员2名。
一、任职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服从组织安排,执行力强,责任心强;
(二)政治觉悟高,拥护党的领导,志愿从事党建工作,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中共党员;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36周岁,对于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年龄限制;
(六)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或其他社会不良记录;
(七)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八)具有党务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九)录用后最低服务年限2年(含试用期1个月)。
二、工资待遇
参照《区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区居民委员会“两委”成员补贴的实施方案(试行)》(筑观民发〔2019〕7号)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下载填写《党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邮箱:827352076 @qq.com,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9:00至8月11日17:00截止。
(二)资格审核
初审后,接到电话通知的即表示通过审核,请按通知时间到观山湖区石标路金华园社区服务中心党建工作部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面谈。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政审和体检
政审和体检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谈结果确定。政审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谈结果依次递补。
(四)分配
根据用人实际需求,将拟录用人员分配到社区各部门或居委会。
四、注意事项
(一)尚未解除党内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可参加应聘。
(二)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不予录用。
(三)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851-82263286
金华园社区服务中心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