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工作,拓宽和深化监督渠道,经营商环境建设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019至2020年度习水县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为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65周岁)在本县生活或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企业负责人、法律工作者、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招聘将综合考虑人员年龄结构、专业知识、个人特长以及地域均衡分布等因素。
二、招聘条件
1.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能做到廉洁自律,保守秘密,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正义感和责任心,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关注营商环境建设、政务服务,热心社会事业,敢于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
3.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了解各单位各行业工作职责,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4.有一定的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能较好完成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交办的工作任务,熟悉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遵守监督员的纪律,身体健康,本人自愿,乐于奉献,能够保证履行监督工作时间。
注: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为无偿自愿服务。
三、招聘程序
1.申请报名。申请方式采取个人书面申请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报名需填写习水县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可在习水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或直接到习水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办公室领取),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电子版照片底板,于2019年7月25日至8月25日(工作日内)到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报名。联系人:万敏,联系电话0851-22701234(办),电子邮箱:1004187024@qq.com。
2.考察审核。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将组织人员通过咨询、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审查,研究决定招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3.颁发证书。对公示无异议者,颁发聘用证书和监督员证。聘期为1年,到期后视工作情况可续聘。本期新聘用证书和监督员证启用后,上一期颁发的聘书和证件自行作废,不再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