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泉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职数和职责
此次公开招聘男性辅警35名,主要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日常治安管理工作。岗位为:巡逻特警大队15名,交警大队3名,金山派出所6名。马场坪派出所4名,龙昌派出所2名,牛场派出所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本市常住户口;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士兵可放宽到初中),身高在167厘米以上
7、体能测试结果达到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有吸毒或者涉嫌其他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曾被聘为辅警,在合同期内本人提出辞职,时间不满2年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7月29日—2019年7月3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福泉市公安局二楼大厅。
(二)所需资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4)复退军人应携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5)有C1类及以上驾驶证者应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6)本人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蓝底)2寸照片1张(背面书写姓名)
(三)报名方式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含面试)合格后,领取《福泉市公安局聘用辅警审批表》。进行填写(一式1份);资格初审(含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能报名。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男性)、800米(女性)跑、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3项。
体能测试时间:2019年8月1日9:00
体能测试地点:福泉市体育中心。
未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试结束后立即向现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五、体检
应聘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到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福泉市公安局聘用辅警健康检查项目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束后,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当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时间:2019年8月2日8:30
六、尿检
所有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均要参加尿检,尿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尿检时间:2019年8月2日14:30
七、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福泉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八、聘用及待遇
应聘人员经体能测试,体检、尿检、考察合格后,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向低分进行聘用(分数相同的,退役士兵,持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2184元/月,由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季节发放制式服装,工资待遇为3548元/月(含单位购买“五险一金”),之后每工作满1年增加工龄工资200元,连续递增六年。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邱耀富13595470849,贺晟 15185034631
福泉市公安局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