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夯实基层基础,建强攻坚堡垒,进一步提振脱贫攻坚一线人员信心决心,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提供组织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省计划招录乡镇公务员1000名,其中定向村干部招录239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脱贫攻坚期内继续在村工作。
二、招录对象
1.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贫困村村委会主任。
2.省以上机关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含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
3.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统一选派的非公务员身份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热爱基层工作,熟悉农村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在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做出实绩。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群众认可。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二)报考条件
1.贫困村村干部报考条件
①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贫困村村委会主任连续任满2周年(任职经历可合并计算),且仍在贫困村担任以上职务的村干部。
②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③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2.大学生村官报考条件
①省以上机关统一选聘,在贵州服务满2周年(或1个聘期)以上,考核合格且仍在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
②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③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报考条件
①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统一选派的非公务员身份、在村任职(驻村)2周年以上,且仍在村任职(驻村)的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
②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③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贫困村村干部、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只能报考所服务县的职位。
5.以上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方案规定的招录对象、资格条件等,只适用于本次招录工作。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加分条件
对2018年以来荣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专项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在笔试环节予以加分。
1.省级党委政府以上表彰加5分。
2.市州级党委政府表彰加3分。
3.县级党委政府表彰加2分。
先后多次多项可加分的,按最高层级加分,不重复累加。
五、招录方式和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提出申请,由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也可由组织征求个人意见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8月5日止,报名地点为报考人员所服务的乡镇(街道)。
报名人员提交《贵州省面向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招录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报名需提交派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村官报名需持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附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符合加分项目的表彰奖励证书以及其它证明材料,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20KB以下),交报名的乡镇(街道)。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真实信息,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查实,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推荐报考
1.乡镇(街道)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认可等方面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推荐报考人员初步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报考的,形成推荐报考人员名单报县级组织部门。
2.乡镇(街道)提出推荐报考人员初步名单拟进行公示的同时,将初步名单及报考材料复印件报县级组织部门进行联审联查。联审联查由县级组织部门会同同级纪检监察、公安、卫健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
3.县级组织部门结合联审联查情况,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推荐报考人员名单进行审查,由部务会择优提出报考人员名单,报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审核,同时,将报考人员信息录入省人事考试系统。
4.市(州)党委组织部2019年8月26日前完成报考名单审核,相关审核情况由县级组织部门反馈考生本人。
5.报名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比例须大于1: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具体由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后通知。
(三)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县级组织部门对列入报考人员名单、提供加分表彰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的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查,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发放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由各县党委组织部进入省人事考试系统打印后统一发放,发放时间从2019年9月4日9:00起至9月6日16:00止。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均为100分。笔试环节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按分级分类考试原则,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实施,考点设在贵阳市;笔试试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命制。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农村工作实务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试卷分为A类、B类,其中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测试A类试卷,优秀村干部测试B类试卷。
咨询电话:0851-83626777
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环节成绩合格分数线”(含加分),符合要求的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场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9月底前完成面试工作。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合格分数线(含加分)的考生中,按照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招录计划数1:3以内比例确定。同一职位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工作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县级组织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到乡入村广泛听取意见,了解群众评价,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察在脱贫攻坚中的工作表现,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录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确定职位、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后,由县级组织部门组织进行职位选择。拟录用人员在填报的职位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择乡镇,综合成绩名次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放弃选择职位的,取消招录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职位确定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
市(州)党委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
六、有关事项
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及时安排部署,按照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抓紧推进实施。涉及的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安排专人承办报名、审核等具体工作。工作中需要咨询的事项或报告的问题,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收集统一报省委组织部答复。
此次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录工作中有关具体事项,将在贵州党建云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各市(州)公务员招录相关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考资格、加分条件等有关事宜可向所服务乡镇(街道)或市县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机构咨询。
附件:
附件1:2019年贵州省面向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工作职位表.xls
不方便下载职位表,加微信领取:xxnedu(对接暗号: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2019年贵州省面向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xls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