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换用人机制,释放园区活力,推动园区创新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根据福泉经济开发区改革与创新工作要求,结合园区发展实际,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组织竞聘。
一、竞聘岗位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竞聘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2. 近三年(2016-2018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形的;
3. 受党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其他不适宜参加竞聘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竞聘简章,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2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4:30—18:00)
3. 报名地点:福泉经开区综合事务局
(联系电话:0854-2444855;联系人:王启丽)
4. 报名提供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福泉经济开发区岗位竞聘报名表》(附件2)两份(需准备近期一寸彩照两张),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由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所报名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若有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竞聘资格并依规依纪处理。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公示3个工作日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与考察
竞聘方式为面试、考察,依次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一)面试
原则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到3人以上进入面试环节,紧缺岗位报名人数在3人以内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的也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进入考察环节(若1:1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情况,则分数相同人员同时进入考察并择优聘用)。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并按《福泉经济开发区人事薪酬改革方案》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福泉经济开发区(兴泉集团)目标绩效薪酬实施办法(试行)》(附件3)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竞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市纪委市监委全程监督,对在公开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竞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竞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1. 福泉经开区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竞聘岗位及报名条件.doc
3. 福泉经济开发区(兴泉集团)目标绩效薪酬实施办法(试行).doc